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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区政府私下将人民政府招待所31103838.95元,总资产,卖给个人,全所事业身份职工,身份置换金至今没支付,我在单位做督查工作,05年9月因与领导意见不合,罚我当月全部工资,将我无限期停班,04年1月因宾馆接待市.区两次两届人代会通知我上班要求我24小时工作,夜间巡查时雨雪天摔断肩骨节,宾馆将我送回家因单位多年没买保险.要我自己出钱治疔.因多年没工资而离婚又有一女儿上学我也没钱住院,只能借钱家吃点小药治疗因单位无钱给我治疔.身体虚弱天六咳嗽04年2月到区医院拍片检查是肺己结核.多次到单位找要工伤工资和治疗费都答应给我钱就是没钱给.后发展成四个加号的严重甲类传染病人.05年6月区劳动局认定我为工伤05年11月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我工伤七级伤残.至今天天咳嗽吐血,07年9月把全体职工下岗无人领到身份置换费.我到今什么钱也拿不到.单位和仲裁调解只给我一万六千元的工伤7级和下岗费.多次到市信仿局至今没有结果?......???

其他 2009-09-09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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