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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已独立成家,妻子病逝,有一双年幼子女,无具体收入来源),患有精神病(不犯病的时候跟正常人一样,而且很健壮),有两个弟弟(均已独立成家)。去年9月,李某与同村张某发生口角,犯病失手捅了张某刺伤,后被当地政府和派出所人员从家里带走并送往县公安局,张某也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已痊愈回到家中,治疗费几千块由张某自己垫付。经县精神病院鉴定,李某的确患有精神病,张某也未起诉,所以李某也未被处罚,但也未被释放回家,而是被强制关押在县精神病医院要其进行治疗,民政局和医院说李某这样的情况政府有相应的政策,但要其两个弟弟每月承担1500元,民政局承担600元为其治疗。其两个弟弟认为,李某是被政府和派出所带走的,犯罪时患有精神病,而且张某也未起诉,但李某并未被被释放;另外,对于李某这种情况,政府应有相应政策对其进行医治,况且自己都独立成家,收入并不好,所以拒绝答应每月的1500的要求。这之后,李某一直被关押在县精神病医院,今年9月,李某突然回到家,身体状况变的很差(很廋,几乎不能独立行走),但还有清晰的表达能力。据李某说,当天早上,医院相关人员告诉他,他可以出院了,随后开车将李某送往到家的半路上,让其下车,并通知当地乡政府派人去接,就开车回去了。乡镇府派人去将李某接至街上(乡政府在街上,距李某家有一段距离)后也不在管李某,后碰到同村人将李某带回家。这期间,不管是派出所,医院,民政局,还是乡政府都没有跟李某家人联系,也没有任何李某被送回来的相关文件和理由。李某还交代,在医院期间,医院有人每天按时给他吃药和吃饭。李某家人认为,李某的权益遭到了侵害。我想问一下 1、 李某刺伤张某是否构成了犯罪?张某的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2、 将李某强制关押在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是否合法,李某在精神病院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吗? 3、 对于李某这种情况,是否有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其保护? 4、 医院和当地乡政府将李某送回方式是否违法? 5、 如果要诉诸法律,李某家人应该怎样做?

离婚 2009-09-09 11: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看事发时行为人的精神状态,如果是无行为能力就不够成犯罪,医疗费严格来说由行为人的监护人(父母或成年兄弟姐妹等)来承担,相关费用不是很清楚,绝对有政策。医院和乡政府行为方式欠妥,违法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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