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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车站拉客引起的纠纷,对方一男一女对我方进行殴打(本人54岁女),在殴打了5-10分钟后被路人拉开,这时我要报警。当我在报警的同时,对方又打电话叫来一男的,过来后3个人又一起对我进行殴打,一直到民警的到来。我现在在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是全身软组织受伤,左眼内侧骨折下陷~。 问;现在我应该如何应对?

刑事辩护 2012-12-20 10:2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写报案材料交至公安机关,积极康复治疗,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治疗费用等,如果对方不愿承担,也可寻求诉讼途径,委托我们维护您的权益!
  • 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左眼内侧骨折下限,这已经构成轻伤害了,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现在积极治疗,保留相关票据,视案件进展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 符合轻伤鉴定标准,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 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和警方说明情况,申请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即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对方民事赔偿你的人身损害。
  • 和警方说明情况,申请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即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对方民事赔偿你的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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