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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着2012年7月25日到2013年1月25日为试用期,如果等试用期过了再辞职是不是不用交违约金?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前递交辞职报告,还有提档费是怎么样的?

其他 2012-12-23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想干了,在试用期内辞职为宜。
  • 你好,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且无需交违约金
  • 你好,试用期内七天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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