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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说一下情况:我三姨在2012.12.15下午3点左右在乡间道路上被一小汽车撞到,当时很严重(因为我们家属当时都不在场),听说:人是从车下被抬上救护车的,也不清楚谁报的警,在我们县城看了不行,转了三次院,现在在郑州一附院重症监护室,病人现在已经脱离危险期,但是短短几天我们已花费20多万元,可肇事人只给了3万元,后来又托别人来郑州看了一下,拿了2000元,之后就不在愿意出费用了,我们和交警大队打了电话,他们说:他们也没法要求肇事车主去给我们治疗费,?我们该怎么办?过几天还要做个手术,费用很多,我们已无力承担,我们该怎么办?肇事车辆也不给我们支付医疗费用!谢谢!请予指导!

其他 2012-12-24 10: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可申请先予执行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积极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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