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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2012年3月份到新疆**给***集团**报业项目部做劳务大包,工程项目负责人迟迟不给我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我的要求下合同起草完毕,项目负责人以多种理由至今未签订,时至今日工地已经全部停工一个多月,老板以要求监督发放民工工资为由,叫我将各班组个人工资进行计算,并将结算单全部交给项目部审核,将部分工人工资以全部发放完毕后,老板又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不给进行全部结算。开工时是由我按劳务大包形式,每月按完成工作量计算,我已经投入120万元资金在项目上支付工人工资,现在老板说我没有投资,迟迟不给结算,同样一个项目另外的一个劳务队签订了劳务合同,我们能否按照另外的一个劳务队签订的合同结算,老板不安另外的一个劳务队签订的合同结算我们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合同显然没签,项目部每个月的工程款月进度表能否作为我们的结算依据。恳请律师朋友予以高见,衷心感谢。

其他 2012-12-24 07: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合同 按合同 没合同 只要能证明你完成的工程量 及 工程内容 一样可以主张权利 其他劳务队的合同 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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