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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一家KTV娱乐场所,早一个月前,晚上有几个人来我店里消费,对店里服务员行为不轨,然后借故找服务员麻烦。趁机敲诈,叫我赔偿他们几千块钱了事。还扬言要砸我店子。我和他们说了好久也没说好。然后我就叫了几个朋友过来。心想他们认识的话能不能说好。谁知我那些朋友过来后和那些人谈的不投机,有一个人就去厨房拿了菜刀出来(我不知情),一群人就把那几个人打伤了。(一个轻伤)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把我刑事拘留。后来我老婆赔偿了那个受伤的人,(同意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然后我老婆也跑了好多关系。检察院考虑到事情的起因也没有对我提起逮扑。一个月后我取保候审出来。检察院没有对我提起公诉,但给我发来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请问我这个事情是否一定要经过法院判决。我是否一定要请人辩护。我想这个事情法院应该不会判决实刑吧,想听听你们的意见。谢谢。急急急。。。。。

刑事辩护 2009-09-11 09: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情况,问题不是太大, 建议你这期间,注意收集和保留当时事情经过的相关证据, 要是真是涉及待诉讼的话,有所准备。
  • 你这个事最好是委托律师给你办理,因为有些程序上的东西你不知道和你说也一下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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