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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公伤如何理赔?能陪多少?

其他 2009-09-11 1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5级工伤待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应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转外地就医须经社保批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提供:发票、医嘱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特殊药品说明书、第三者赔偿调解书等。 (二)交通费、伙食费:在本地住院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伙食费由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需停工治疗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长12个月。 (四)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定级后,经鉴定需护理的,根据护理三个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五级:16个月。 (六)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单位按月发给相当本人工资的70%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伤残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   五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每满一年发给:五级1.4个月。   五级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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