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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银山李素珍夫妻有老房176平米,1980年龚银山过逝,经公证,子女同意全由李素珍继承,李素珍同时在公证中将房产赠与四个子女,在公证书上按了手印.李素珍2005年逝世,有死亡证明.现在四个子女要求办理赠与过户.问有哪些手续和税费. (附:老房在1996年拆迁,房开公司返还的房产证已经分为四本,每个子女一本44.4平方.只是四本都是龚银山李素珍的名字)

离婚 2009-09-11 16: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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