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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开着车在某医院旁边的道路上停下来,不久就来了名交警他以我非法停车要罚款,我不服就跟他理论了几下,怎么知道他说要罚得钱更多些,我越想越生气,请问律师我想提起行政诉讼,我有资格吗?行政诉讼的原告有哪些?

行政诉讼 2018-04-18 2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的原告: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在对等的原则下,也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的规定,同我国公民享有同 等的诉讼权利。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某一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民法上的概念,包括两类:一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也称为非法人团体。这种组织一般没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它不一定具有独立的财产、营业机构和组织章程,只要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准许其进行某种业务活动即可成立。 当然你拥有这个起诉的资格。
  • 对行政机关具体的罚款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行政诉讼法的第73条规定表明,外国当事人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当事人既可以委托我国律师参加诉讼,又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诉讼,还可以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各项诉讼行为。但是,如果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机构的执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国律师机构下的律师才有权在中人民法院主持下的各种诉讼活动中以流传上身份代理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外国律师可以参加中国的各项诉讼活动,但只能依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加到各项诉讼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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