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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妈妈因车祸,导致脊柱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用钢钉固定,在医院住了1个月,还是下肢没有知觉,因家庭贫困,支付不起长期住院的费用,申请出院。在家养了半年,还是觉得背部疼痛,去医院复查,结果是钢钉断了一根,家里现在已经是一贫如洗,外债垒垒了,光在住院期间就花去了4万多,钢板钢钉就2万多。到今年一直还是觉得不舒服,就又去了另外一家医院检查,发现现在钢钉已经断了2根。这有没有医院的责任呢,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呢,要是这些都不成立,钢钉断裂引起的病痛,谁来担责?谁来为我做主~

其他 2009-09-23 15: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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