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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购买了一些国外品牌的化妆品,当时就交付金钱了,商家本来说好是3天内到货的,怎么知道过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来货,咨询律师,关于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如何算?

其他 2009-09-12 1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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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一种情况: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的话,一般应直接适用违约金条款,守约方只要证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存在,即可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方要求按此条更改违约金数额的,应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并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是“过高”或“过低”,仅是与实际损失数额有所偏差,则该条:当违约金数额过高时,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过低时,可以予以增加的规定并不适用。 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仅约定赔偿损失,则守约方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不但要证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的存在,还要证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数额。违约金会带有惩罚意义,而损失赔偿金则遵循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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