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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是借给朋友开出事的,交警认定责任是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医药费三万块是对方出的,认定书是12月25日下发的,可是今天去交警队居然不给拿车,找借口说处理这件事的交警不在,伤者家属也没有去法院做财产保全,请问我可以拿车吗?如果赔偿的话,我方该赔多少钱?我的车只有强制保险,对方伤者是位84岁的老太太,已经出院1个月了,找他们协商都没用,他们说要打官司

案件执行 2013-01-04 23: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伤者没有申请财产保全,你当然可以拿车。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多久可以放车,但规定交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车,以及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赔偿问题是,先由交强险赔偿在各项赔偿限额内赔偿伤者的损失,不中部份才由对方和你的朋友按比例赔偿。
  • 依法交警应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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