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贵州出租车驾驶员``我在包车去异地的时候,在返程途中分别载了4名客人回当地,最后城管要发我5000元``` 处罚规定是: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可以根据乘客需要跨区域运营,但是不得在沿途载客,不得异地驻点运营。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经营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请问律师,我是否违反规定

行政诉讼 2009-09-15 14: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