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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块水泥厂地.1个厂房.6间房屋总计面积10亩地

征地补偿 2013-01-07 2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包括补偿不动产评估价补偿,机器设备搬迁费,停业损失,异地临时安置费等损失。
  • 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 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法还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政府部门在拆迁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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