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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职工上班途中遇车祸,因我司给所有职工上了工伤保险,职工在被鉴定为9级伤残后,在司机赔偿之外获赔保险公司八个月的工伤赔付。半年后,因工作能力不胜任被我司劝退。职工要求公司再次赔偿,这合理吗?我司认为该职工上班迟到着急才被车撞到,受伤后,没其他伤,只是鼻子闻不到气味,被鉴定为伤残,不影响生活和工作,我司正常为其缴纳了保险并已支付过赔偿,是否还要在劝退是进行二次赔偿?由我公司劝退该职工和该职工自己辞职赔付金额是否相同

其他 2009-09-15 13: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劝退”意思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贵公司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您说的情况无论哪方提出,补偿金标准是一样的。至于“二次赔偿”一说,在法律不成立。欢迎来电咨询
  • 应该按照劳动年限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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