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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了一年的实习合同,在公司实习了六个月时,公司一些员工集体向经理提出提薪请求,我也参与了,但是经理认为这个事情是我发起带头的(实际不是),说我损害公司利益,我否认后他说不追究了,但是挑我过去的工作小毛病,包括上班期间玩手机说我工作不负责,以这一类种种的理由让我离开岗位.并且立即就离开.以此杀鸡给猴看.这样的离开我能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吗?(合同上有注明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需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也有说明若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但是我实质上也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吧..)

其他 2013-01-07 12: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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