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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工2008年到某单位上班。2012年5月无故被单位口头辞职。期间单位未给该职工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也从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哪些事项比较有利?本人不想回原单位。主张无固定期限的双倍工资还是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实施条例有无冲突?

其他 2013-01-09 0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这不是无固定期间的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为你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另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工作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11个月,除非你能举证,一年后你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仍然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要求继续支付双倍工资,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为你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另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工作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11个月,除非你能举证,一年后你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仍然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要求继续支付双倍工资,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为你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另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工作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11个月,除非你能举证,一年后你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仍然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要求继续支付双倍工资,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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