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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几个员工发生了矛盾,各自在说对方的坏话,搞到整个公司沸沸扬扬的。有一个员工就把对方以侮辱罪给告到法庭了。有点不明白的是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侮辱罪?侮辱罪的认定的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09-09-15 17: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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