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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今年相继去世,家有一哥哥、两个姐姐,(均已结婚)只剩我孤身一人,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但由于母亲于前天去世,留下一所住房,引来兄嫂的窥视。(我的父母身体都不是很好,自父亲走后,母亲的身体更是不见好,由于母亲走得突然,没有立下任何遗嘱。虽然曾说过我是她唯一的牵挂,走后会给我留下生活费和住所,让我有一个家。但口说无凭)这种情况对我是不是非常的不利?如果真的打起官司的话可不可以以这两条来辩证: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不行话,怎么做对我有利,可以留下一个息身之所呢?急需您的帮助!谢谢!!!!!

诉讼 2013-07-07 1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可以主张就你父母所留遗产适当的多分,但不能单纯的主张对你的兄姐不分或少分,根据你的陈述,你对我国继承法还是比较了解的,建议你同你的兄姐协商解决家庭矛盾。
  • 可以主张就你父母所留遗产适当的多分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谢谢您的回复!请问母亲留下一个存折(有密码),拿了全部的有效证件,(死亡证明、母亲的身份证、我的身份证、户口本)但是信用社要求出示公证或是遗产的所有权证明,怕是以后有关司,要求合理吗?我可以不出示吗?现在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 你可以主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家庭纠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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