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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乙方2006年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由于乙方经营不当于2007年又将场地租赁于第三方,第三方在今年六月又将场地租赁于第四方,在最后的第三方租赁于第四方的协议中,作为见证人甲方仅仅签了字表示知道此事;但是在今年的七月份由于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拖欠租金,按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终止了场地租赁协议;那末作为加方现在如何收回场地。

其他 2020-03-11 03: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 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 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房客构成违约行为,但是房东无权处理房客的东西。1、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以向其催款,如果房客仍旧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2、在合同解除之前,房东最好不要和房客发生肢体冲突。因房东和房客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因租赁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应由法院管辖,派出所无权管辖。3、如果房东和房客发生冲突,并造成人伤,房东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处罚。若对方伤势严重(轻伤或以上),房东将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总之,如果房客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行使解除。如果合同解除后,房客拒绝交换房屋,房东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收回房屋。以上就是房客欠租金怎么办的回答。
  • 根据相关协议履行。 欢迎来电15901036098咨询、办理委托事宜。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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