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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8月入职,11年12月1日生小孩,产假结束后又上4个月班后公司以没有原来的工作岗位为由要对我进行转岗(产假结束后我所在的城市已经没有那个岗位编制了,但由于公司业务需要还是安排我继续原来的工作),我没有同意公司的转岗,要求公司给我哺乳假,但公司坚持转岗,后经和人事沟通后说再帮我解决,可就在我在家等公司消息的同时我原来在公司办公用的所有账号都被停用了,后来听说我被离职了,可是我没有接到公司任何的通知!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对我经济补偿吗?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还可以拿到公司的年终奖吗?谢谢!

仲裁 2013-01-10 1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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