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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7月26日到东胜的一家私人公司上班的,使用期3个月,因我工作能力强,在2010年9月1日提前转正,转正后的工资按年薪5万来计算,在2011年底放假时,老板说公司没钱,我们的工资不能全发,我只拿了6000元,有点同事拿了2000元,还有点只拿了1000元,2012年我们怀着希望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但是2012年从5月份开始到今天我们的工资一份钱都没给发,我因生活困难没办法在2012年的12月份离开了这家公司,另谋出路了,刚前几天我给老板打电话问工资的事,老板还是一句话,没钱,我该怎么啊,我急需要钱啊!请帮帮我吧

其他 2013-01-11 1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建议收集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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