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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7月26日到东胜的一家私人公司上班的,试用期3个月,因我工作能力强,在2010年9月1日提前转正,转正后的工资按年薪5万来计算,在2011年底放假时,老板说公司没钱,我们的工资不能全发,我只拿了6000元,有的同事拿了2000元,还有的只拿了1000元,2012年公司制度规定我的工资是年薪8万,每个月发65%(即4300元),剩余的年底一次补齐,我怀着希望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但是2012年从5月份开始到今天我们的工资一份钱都没给发,以前承诺给我们交的社保也没有交,我因不发工资无法生活,没办法在2012年的12月份离开了这家公司,另谋出路了,刚前几天我给公司的财务打电话,财务说现在只差我1多的工资,只按4300元算,剩余的不补,其他的因公使用的款项也要从我的工资扣除,我给老板打电话问工资的事,老板还是一句话,没钱,我该怎么啊!请帮帮我吧!

其他 2013-01-13 22: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收集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您好: 建议收集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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