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3年多了,我去年合同4月份到期,结果8月份续签的,今年9月1日到期,至今未续签,并且面试时说双休,上了1年多之后,改为单休也没有加班费,经常性晚上下班强行性加班到7点多,节假日也不按规定休息,我们是面对电脑工作,每天对电脑12个小时左右,对身体伤害也很大,保险给我们上的也是最低标准的,工资条没有,每月发什么钱都不清楚!公积金也不上,本年国庆节只放中秋一天!辞职还让多干一个月,不然扣除上月工资!

其他 2009-09-17 11: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因为单位多处违反劳动法,你可以此提前和单位接触劳动关系,并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补发加班费等。
  • 加班费,加3个月工资。
  • 你可以随时和单位解除合同不要求相应补偿
  •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给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加班费、要求公司出示工资明细、如果没有给你缴纳保险,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保险。如果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主张上述的各项赔偿。
  • 如果你以不给加班费、不签合同、不上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补交保险、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但经过仲裁或诉讼的话,要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 如果你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可要求支付加班费、补缴保险等,而且你可不必辞职,就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具体可打电话预约时间面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