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四川的三十多位农民工,于去年6月初到陕西省西安临桐中铁一局三公司承建的郑西线铁路工程处打工。至今还拖欠我们去年的部分工钱和今年的工钱。现在包工头跑了,我们没签劳务合同也没有欠条。我们现在有一份证实我们外出打工的证明(是由我们当地乡政府出具的)、有一份包工头签字并按了手印的民工工资表和有我们这三十多位农民工的详细出勤记录。我们曾找中铁一局三公司的领导说明情况但他们让我们找包工头。我们按各位好心人的指点向陕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陕西劳动监察部门要我们找中铁一局三公司开一个证明并盖公章,这样他们就受理;但我们找到中铁一局三公司,该公司不出具任何证明,并说谁叫我们打工就找谁要钱。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民警告诉我们这不属于他们管。另外如果我们民工去挡项目部、工地、办公楼或把该公司的机械拿去买了抵拖欠的民工工资可以不?这种情况算违法犯罪吗? 求求你们了!帮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农民工吧!拜托啦!谢谢!

其他 2009-09-16 20: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