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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在宿舍了丢了现金,然在众多的同事和同学评判下,我们都把箭头指向了(他)。 昨晚上等他下班回来之后,我们就跟他明说了,但他始终就是一句话,(我没拿我不知道)。可是就我跟他是用的同一个柜子,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有钥匙,那天就因为我拿东西然后忘记锁柜了,被他看见了,他就帮忙把柜子锁起来,然后就离开了。当时我就起来了,并且打开了柜子,当时惊了,钱不见了。前前后后就5分钟不到的时间,钱就不见了。 当时也没有外人在,所以我一把就指向了他,可是我们没说出口,等到今天又不见了一点。我终于忍不住去问了他,并且是自己的幸苦打工来的一点工资,然后因为和他口上有冲突,当时我就拿椅子砸到了他的手,今天他从医院回来之后,我们一起进了人事部,通过人事部的解说,当时自己很不服气,所以自己只答应负责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而人事部给出的答案是要给赔偿他的全部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自己感觉人事部的人说的不恰当,所以才来找律师帮助,如果真的是要赔偿,通过律师的分析。自己愿意赔偿一切。 是否真的要负全部责任,希望律师给出个明示。

调解 2009-11-13 12: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怀疑对方偷钱,假如有证据的话,可以通过正常程序解决,可以报警查清楚,假如是他,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假如不是他,也可以还其一个清白。你对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对方的医疗费等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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