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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双方一起办公司,用女方名义到银行贷款,一起投资做生意,债务还没还,现男方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贷款一年后双方已登记),他说离后他也还款,但我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如果他一定要离,我可不可以要求他尝还所有的债务呢.法院会支持我吗?

离婚 2013-01-16 14: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强烈要求离婚你是拦不住的,一次离不了第二次起诉肯定会判决离婚。而且你全部要求男方承担债务是不可能的,现在你最关键是收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均是你们共同产生的,才是最重要的!要不你的权益没有办法得到保护!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的。
  • 现在你最关键是收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只要确认属于共同债务,离不离婚都不影响男方需承担责任的后果。
  • 如果你坚持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也会考虑判决不离婚,至于债务,从你讲的情况应该算你婚前债务,除非男方同意承担,或有其它证据证明是共同债务,否则法院不一定支持你的诉请,建议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
  • 离婚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标准,你不同意离婚法院要考虑其他证据才能作判断。你要求他承担所有债务不现实,因为那是婚前的共同债务,你有责任偿还。
  • 你全部要求男方承担债务是不可能的,现在你最关键是收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均是你们共同产生的,才是最重要的!要不你的权益没有办法得到保护!具体详细不明白的可以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前先预约)或者来电咨询!
  • 你说的是婚前债务,不是婚后共同债务; 也很难认定是你们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所以法院未必会支持。但男方同意的话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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