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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07年生一女儿,与08年离异她起诉离婚的,于复婚前由我父母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处,复婚之日在银行共同签字还房贷共计36个月,其中共同还贷18个月这也是我们拿我父母的钱还的,之后因感情不和房贷都是由我父亲的账户直接转到我的还贷账户,钱也是由父母出,我起诉了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六个月后今年8月底第二次起诉,开了第三次庭了还没有结果,请问我的事情什么时间能处理完?房子会如何处理?我想要孩子会如何判?

离婚 2013-01-17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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