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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拆迁人,但一直心存疑虑,想了解拆迁人(开发商)情况,比如:是否五证齐全?是否办理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等。请问,通过何种渠道可以了解这些信息?

征地补偿 2018-07-06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表(窗口领取或政务大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项目核准意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图;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经审核过的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6、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预算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8、拆迁户摸底登记表;

    9、拆迁房屋录像光盘;

    10、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委托拆迁合同(自行拆迁的除外);

    11、拆迁单位及委托拆迁单位的资质证书(自行拆迁的除外);

    12、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 请律师全帮你查到,因为去行政单位没有律师证和介绍信你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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