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朋友被一个人用在法院执行局的卷中复印的材料(一张欠条),用复印件把我的朋友起诉书了,经过法院审理了好几次开了好几次庭,也没什么结果,后来原告就撤诉了,撤诉的裁定书也收到了,可是没多久本法院的行事庭又接受了该案件说又要开庭,这种程序合法吗?公安局和检察院都没有介入。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9-18 08: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