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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体育学科任课教师程某在组织学生集队,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体育课教学常规上课。由于学校临时安排有掸农药经验程**老师,为学校操场掸除草药任务。程老师在告诉学生不准玩单杠,不准做有危险的活动等安全要求后,宣布学生自由活动,然后去完成掸除草药任务。 为了确保体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离开后学生的管理,学校事先安排教师付强在学生自由活动时进行看护,村小校长本人也在操场一边看管学生一边检查指导劳动情况。当看护教师发现王某踩着崔某的背爬上单杠的危险行为时,正欲制止,由于持续时间短,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王某就被崔某和陈某单杠上拽下来。造成了王某左肱骨骨折及左肩部、上臂软组织挫伤,九级伤残。总共花费3.7万元。 事发后校长和几位老师及时赶到现场,先安排教师送伤者王某到附近诊所就诊并通知家长,随后学校雇车与王**家长一起,在第一时间把王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医药费一万四千元全部由校方主动垫付。学生现已经痊愈,请问此事件责任该如何划分,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您!

教育 2013-01-21 1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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