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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私企,伊春分公司和哈尔滨总公司是一个法人,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我所在的伊春分公司在2013年1月12日突然宣布解散,1月14日我们被迫交接走人,我是2012年3月31日入职,公司一直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司现在只能发放给我们到1月13日的工资,没有任何补偿金,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而且伊春分公司现在已经没有人上班了,还能申请劳动监察吗?是申请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比较好,二者能同步申请吗?我们提出劳动仲裁,获胜的几率大吗?时间会不会特别长?

离婚 2013-03-12 0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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