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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质检员2012年到现在还没领到工资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3-01-24 14: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纠纷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的规定。用人单位长达六个月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及时足额支付所拖欠你的工资。你也可以直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给付所拖欠你的工资。如未果,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 你好 申请劳动仲裁吧
  •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如无劳动合同,则还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惩罚金等。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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