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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2002年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到现在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保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应该如何同公司谈赔偿问题。公司只打算按每月150元标准从2008年起算到现在,这样行吗?

其他 2009-09-20 23: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双倍工资,加7个月工资,加补缴保险。
  • 按你工资标准 补偿,工龄每满 一年支付 一个月的工资,还要补交保险、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还有社会保险。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应该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只打算按每月150元标准从2008年起算到现在的做法不合理。 二、工作期间应该为你缴获社保,你现在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三、先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可随时致电董春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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