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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厂有一在职员工在下班途中,骑电瓶车遇一送货三轮车相撞导致锁骨骨折,人家赔偿了员工的所有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再赔偿的义务?

其他 2013-01-29 08: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该职工属于因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有的地方是支持双赔的。也有些地方受害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与工伤赔偿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走工伤程序补齐。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 您好。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按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偿,肇事者赔偿医药费,不影响工伤赔偿。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
  • 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要赔偿的。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联系。
  • 您好: 该职工属于因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有的地方是支持双赔的。也有些地方受害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与工伤赔偿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走工伤程序补齐。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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