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板挖机包月给水厂在九月份晚当时是出土。是水厂的工程。水厂把工程承包给顾某做而顾某又包给民生公司刘某做。当时在现场的只有刘某在场。因未具体告知工地具体细节而在当晚挖断电缆线挖断之后我告之刘某情况刘某告之我挖断的是照明线说没事我信以为真并没在意。当日晚11点多有人过来勘察并未问到我当时还在干活也就没说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来上班供电局的人过来并报了警做了调查后来水厂和供电局交涉供陪付14.9万。水厂和顾某以及挖机老板分别承担5万元赔偿金我做为驾驶员老板要我赔偿2万我该怎么办在此当中我的责任有多大

其他 2013-01-28 09: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