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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某公司委托找人去外地安装设备一个六个人,其中一人在安装中受伤,现在想报工伤确认劳动关系,但公司说和他没有劳动关系,是把工程包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也没拿承包费。再是,干完工程公司至今没给工资,因为是我喊人去公司干的活他们就问我要工资,我多次去公司要工资其不给,我没办法就从自己家拿钱先预支了二个人的部分工资。现在公司依此为由就说我是承包了他们的工程,所以也不承认受伤的人与公司有劳动关系。我的问题是;就因我先垫付了二个人的工资公司就能说明我与公司有承揽关系吗?

其他 2013-01-30 10: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
  • 仅以垫付工资不能说明是承揽关系。至于是什么法律关系要综合全部事实证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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