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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是02年从有线台合并到电视台的职工.合并前局台领导在职工大会承诺工资待遇不变,可合并后工资及待遇即被电视台以同工同酬为理由削减,与电视台原职工为同一标准.可现在台里又发文件告之,有线来的职工要从工资中扣掉8%上缴社会保险,这种做法合理吗?为什么他们能以同工同酬的理由减我们工资?为什么在扣保险时又不讲同工同酬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做呀?盼给分析一下,指个明路! 谢谢

行政诉讼 2013-10-01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同工同酬没有问题,如果在保险问题上,不能同工同酬的话,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中扣除的社保是上个月的。
    工资发放形式是本月发放上月工资,那本月工资发放表中代扣代缴中所扣除,所扣除的是上月的社保,本月的社保在下月扣除。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在劳动者的工资里扣掉劳动者自己应缴社保的那一部分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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