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弟在凌晨2点时发生交通事故,死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死者趟在马路(此路段有护栏,为封标路段)正中央(因喝醉了),前面的车绕过他,而我弟因前车档了视线,没看见前方有人,就直接碾压过去了。死者43岁,未婚,父母已故。他占了6成的责任。我弟是帮别人开车,该车只买了交强险。请问这个该怎么赔,赔多杀

其他 2013-01-31 2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外交强险外,20万左右。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要看对方是什么户口,最终责任的划分由法院作出,不是你说6成就是6成。如有疑问可以与本律师电话取得联系。
  • 比较复杂,可以当面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