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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有—员工合同在2013年1月12日到期,单位在19日才下发书面通知询问其是否续签。该员工答复为请公司作主。但是至月底毫无音讯,该员工去公司二次询问,得到太忙了,忘啦!的回复。拖延不签合同。以至于该员工无法回家过年。请问:单位是否合同到期单位单方面不签合同是否可以赔偿?

其他 2013-06-13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现在还在职,即双方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必须在2013年2月11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要求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员工现在还在职,即双方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必须在2013年2月11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要求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如果员工现在还在职,即双方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必须在2013年2月11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要求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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