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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2007年7月11日起诉离婚,经法院判不准离.后又给他机会跟他生活至今还是死不悔改,好吃懒做,只要在外面把钱花完来的家里吵着要给他钱,不然他大打出手,打他母亲,妻子,一定要给他钱,自从跟他结婚,他从来没有挣钱回家,在外面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从不说,原本他是开的士的有赌博的现象,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整天吵着要钱,2009年9月17日我受不了这种折磨正式向法院起诉,经昨天找法官谈,法官跟我说,离婚的条件不够,会判不准离,为什么?

离婚 2009-09-22 12: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所以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你与对方感情破裂,法院方可判决离婚。 若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或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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