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您好!现在有一事十分头痛,肯请您帮我详细解答。我于09年7月1日与某购物中心签定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上租赁期限为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已交3个月铺租定金,该单位口头承诺8月8日正式开业,但是当天并没有开业,又推到9月26号,结果还是说不能开业,现在又推到10月18号,我与其交涉没有明确开业时间,一拖再拖我的时间,要终止合同,退还押金,结果不同意。现在我很被动,总被人家牵着走,对于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啊?总不能老被它拖着,什么事也不能做,怎样来赔偿我的损失啊?

其他 2018-07-25 20:3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支付你的损失,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要求。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定金
  •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起诉对方违约赔偿或双倍返还定金。
  • 建议起诉对方,可以带上合同及其他材料当面咨询律师。13426461427 王律师
  • 你好,你应该变被动为主动,起诉对方违约赔偿或双倍返还定金。
  • 你可以起诉,你的诉求可能法院会支持,但是建议让律师操作。
  • 起诉对方要求退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 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