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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9月7号开始没工资实习,16号开始试用,主要是因为工资底有累还要押工资所以我想做满半个月不做了,请问有工资吗?这个工资还让我们交1000元押金.

其他 2009-09-22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工资,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 有工资。
  • 工资必须按月发放; 收取押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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