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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从一家劳务所进的这个厂,和劳务所签的合同,刚满试用期没多久,公司便无缘无故的终止了我们3人的劳动合同,问经理什么理由,他说不需要理由,在我们的纠缠下,他只说理由可以有很多,比如,公司效益不好什么的,要我们找介绍所,介绍所又说根本不知道这事,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9-22 19: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是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是和劳务公司签的,所以你们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象是劳务公司。裁员需要法定理由,你们可以主张一个月的代通金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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