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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一在职职工,因突发疾病死亡,家中尚有两个10岁左右的未成年子女,妻子长年生病无工作。特向律师咨询,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其亲属应享受哪些待遇?

其他 2009-09-23 0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 是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如果职工是在 工作期间发病,并且在48小时内死亡,应属于工伤。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金属抚恤金,因不知你的详细地址,具体数额暂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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