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太原人。我在一家天津私企驻太原工作,工作已有一年余,上个月公司以工作表现不好为由要辞退我,可此时我已经怀孕5个多月,体力确实有限,工作一年,不仅不与我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怀孕5个月后辞退我,且扣发我一个月的工资,属于工作正常报销的票据也不予报销,打电话询问以工作忙为由不予处理,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09-09-23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仲裁,主张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和五险一金。
  • 怀孕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除非有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可以要求双倍。保险应补缴。
  • 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