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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2001年起的,由于当时没有留意,导致现在起好的房子与土地规划局审批的设计形状不一致,所以有一半以上的房产面积属于超范围,超额部分不但要罚款,而且办不了房产征(只有使用权)。由于各种原因我到现在都没有办得房产征。假如现在我把房子拆了,土地规划许可证可以重新申请吗??之前批下来的土地规划许可证是不是可以作废??我想把房产面积从之前的44CM扩大到88CM可以吗/因为之前就只有我和母亲,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了。可以申请4个人的使用面积吗???我是有土地证的我该从哪个地方着手

其他 2009-09-23 18: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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