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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律快车律师您们好:我在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村委物业担任保安队长和公司大小事情处理负责人已工作十几年因在2010年5月和五华籍人仕发寻衅滋事后.到现在公司没赔偿我任何损失.为不影响公司声誉我承担全部责任后被拘留30天及花费九万多元.现被公司解雇原因挪用公款七万多元.现已经停职三个月请问可申请赔偿损失吗

其他 2013-02-09 10: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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