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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开发商签协议至今以5年以上,当时对拆迁款有异议,开发商提可以考虑增加点后,先空表签字了至今为找我(当时房屋别人借住)请问协议是否还效我该如何办

征地补偿 2013-02-18 0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和开发商签订了空白合同。无语。立即带着合同,电话联系我们,商谈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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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情况需要看你当时签字内容页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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